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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《发酵食品感官质量品鉴官职业能力评价/认证规范》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

来源: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 |  2024-04-25
各有关单位:
 
  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由四川李家民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制定的《发酵食品感官质量品鉴官职业能力评价/认证规范》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我会批准该团体标准立项。
 
  请参与制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,按期保质完成标准制定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 
  联系人:冯斯雯
 
  联系方式:010-62484982
 
  邮箱:FDSA@fdsa.org.cn
 
 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
 
  2022年11月02日
 
     关于《发酵食品感官质量品鉴官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规范》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.pdf

TAGS:食品 发酵 感官 食品安全 认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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